郴州一企業非法排污被罰40萬元 兩名環保管理人員被行政拘留
近日,郴州臨武縣一家企業私設暗管非法排污,被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罰款40萬元,公司兩名環保管理人員被移送公安予以行政拘留。
3月24日,群眾舉報反映“臨武縣環鑫公司鉛鋅礦非法排污影響生態健康”。郴州市生態環境局臨武分局通過網絡平臺獲取投訴件后,次日上午即由局長帶隊對投訴問題進行現場調查核實。
經突擊檢查發現,環鑫公司在土樓沖工業園尾礦庫回水池旁地下私自設置一根直徑360毫米的排水管,用于排放沉淀池內廢水。排水管出口隱藏在尾礦庫排洪涵洞內約10米,執法人員對排水管出口廢水進行了現場采樣,后經檢測砷超標1.5倍。
面對鐵證,企業承認了違法事實。因近期雨量較大,企業的回水池庫內廢水滿了后無法處理,于是懷著疫情期間環保部門停止對復工復產企業現場執法檢查的僥幸心理,私設暗管,將回水池庫內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水渠內?,F場查處后,執法人員立即責令該公司拆除私設暗管,消除環境污染安全隱患。
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和《郴州市自由裁量權裁量基準》(2019版),郴州市生態環境局臨武分局最終作出了對環鑫公司罰款40萬元,并對環鑫公司兩名環保管理人員移送公安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短評
復工復產,環保治理不放松
曹嫻 歐陽熾心
疫情防控期間,政府職能部門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無特殊情況監管部門不開展現場執法檢查,但這絕不意味著企業可以逾越法律法規的底線,非法排污,逃避監管。
臨武縣環鑫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有人認為出于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考慮是否可以“手下留情”,但更多的是認為必須依法依規處罰到位。
復工復產要提速擴面,污染防治不容絲毫松懈。環保部門一方面要依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企業,做到無事不擾;一方面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對法律意識淡薄、主觀故意違法的企業,一定要鐵腕執法,絕不允許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經濟的發展,堅決守住生態保護底線,維護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