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給工商企業補貼 6 個月的城鎮污水處理費。2 月 27 日,從深圳市水務局獲悉,為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深圳對受疫情影響的工商企業實施階段性城鎮污水處理費補貼,將對企業用戶對應補貼月份實際繳交的污水處理費金額。
為全力支持企業復工運行,深圳發布《關于階段性實施工商企業用水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 "《優惠通知》")、《關于對受疫情影響的我市工商企業實施階段性城鎮污水處理費補貼的通知》(以下簡稱 "《補貼通知》")兩項通知。根據《優惠通知》,全市 2020 年 2 月和 3 月的工業、經營服務業用水及特種用水(以 3 月、4 月抄表數為準)可得 10% 的水價優惠。此外,對全市 2020 年 2 月至 4 月所有欠費用戶不采取停水措施,免收欠費違約金。
根據深圳市水務局對2019年同期污水費征收情況的初步測算,本次補貼金額可達4.2億元,近期將發放首批補貼2.1億元,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
通知指出,深圳市為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將對受疫情影響的工商企業實施階段性城鎮污水處理費補貼。補貼對象為全市繳納工業、商業、服務業、建筑業和特種行業類污水處理費的企業。補貼時間為2020年2月至7月(共計6個月)。補貼標準為企業用戶對應補貼月份實際繳交的污水處理費金額。補貼方式及程序為:企業按照實際用水量繳納當期的污水處理費;供水企業將代征收的污水處理費按月及時上繳財政賬戶;排水主管部門委托供水企業將補貼資金逐月撥付給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并對補貼資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